2017年 年度回饋 限時 限額 優惠專案
【第一重 多團同報最優惠專案】 即日起到 2017/12/31 止,預報 2018 年指導團,韓國 + 日本、韓國 + 泰國、泰國 + 日本任選二區一次報名或日本韓國泰國三區一次報名,即可享原價 8 折至 8.5 優惠專案。 1. 截止日期 :2017/12/31 止 2. 名額限制 :50 個賣家名額 ( 每賣家名額最多兩人 ) 3. 日本 + 韓國、日本 + 泰國、韓國 + 泰國,任選一個組合一次報名,即可享指導費 8.5 優惠。 4. 日本 + 韓國 + 泰國,三個地區一次報名,即可享有 8 折優惠。 5. 此方案須先預繳費用總計 60% ,餘款於各出發團出發前座談繳交。 6. 此方案為佔額優惠方案,若因故取消,我方 基於消費公平原則 , 可給於退費 ;但因為屬於佔額優惠,所以退費時我方須扣除因佔額後取消,所造成損失的部份,扣除總計金額 10% ,其他返還退款。 7. 享本方案優惠者,若已經參加完第一團後,後續其他地區,因故要取消退費,則已經參加完成的地區指導費依原價計算扣除,餘額可退款返還,選擇取消退款後,若後續如再參加時則無法再享有此部份優惠。 8. 於參加任何一個地區的台灣座談時,就屬於參加該地區指導消費事實,若需要取消其他未參與座談與出發到當地指導部份,依上敘第 7 項退費資格相同,上完座談但未出發的部份,我方只給於保留出發權益。 9. 以上日本、韓國、泰國,參加過任何一個地區後,日後已付費參加過的相同地區無須再繳指導費,只需負擔自己的機票住宿,皆可隨時跟我們前往你曾付費參加過指導的地區。 10. 參加各地區的第一次出發日期,凡 2018/01/01 起至 2018/12/31 止,所有出發日期皆可選擇參加。 範例說明 A 君一次性報名日本、韓國、泰國,即可享有三地指導費用總計的 8 折優惠價。 A 君需先預付 60% ,做名額確認。 狀況一 A 君後來沒有完成任何一次座談或是任何一個地區當地指導,向我們提出退費,我們扣除因 A 君佔此名額而造成他人少一個名額機會,造成我們損失的部份 ( 優惠價總額 10%) ,其他款項無條件給於退還,退款時,匯款所產生的一切